兽药生产许可证申报一、项目名称:兽药生产许可证申报 二、办事条件: 1.《<兽药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兽药GMP证书》(复印件) 3.《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还需提交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代理办事程序: 1.客户将申报资料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至本公司。 2.由本公司协助客户对申报资料进行预审。申报资料内容符合要求,公司派专人立刻送往农业部办公大厅开始申报;申报资料内容如不符合要求,公司征求申报客户意见修改至符合要求后,派专人送达农业部综合办公大厅。确保客户申请内容以最短时间,一次通过。 3.农业部综合办公大厅初审后,送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农业部兽医局对资料审核合格并同意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的,送农业部办公大厅履行批准手续。 5.公司派人从农业部农业部办公大厅取回批准文件,用特快专递形式寄回申报客户。 上一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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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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