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牧饲料许可服务

进口兽药注册

一、项目名称:进口兽药注册(兽药注册)

二、办事条件:

    1.《兽药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兽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须经公证和确认)

    3.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兽药管理部门颁发的GMP证书(须经公证和确认)

    4.出口方委托书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5.连续三个生产批号的样品及其检验报告单

    6.申请向中国出口兽用生物制品的,还应当提供菌(毒、虫)种、细胞等有关材料和资料

    7.根据进口兽药不同类别,按照农业部第442号公告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三、办理程序:

    1.客户将申报资料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至本公司。

    2.由本公司兽药注册专家协助客户对申报资料进行预审。申报资料内容符合要求,公司派专人立刻送往农业部办公大厅开始申报;申报资料内容如不符合要求,公司征求申报客户意见修改至符合要求后,派专人送达农业部综合办公大厅。确保客户申请内容以最短时间,一次通过。

    3.农业部综合办公大厅初审后,送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将决定受理的申请材料送农业部兽药审评委员会进行初审。

    5.公司协助客户根据初审意见将样品送农业部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复核;公司协助客户根据初审意见在农业部指定的试验单位进行药效临床试验及有关试验。

    6.农业部兽药审评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并同意进口兽药注册申请,送农业部办公大厅履行批准手续。

    7.公司派人从农业部农业部办公大厅取回批准文件,用特快专递形式寄回申报客户。


文章分类: 兽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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